记者 马俊曹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须在5月底前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并予以公示。
记者走访郑州市区十家火锅店发现,他们均采用自制火锅底料,但见不到任何有关食品添加剂的公示。
调查
十家火锅店,没一家“晒”食品添加剂
昨日,记者走访郑州市区经七路、经三路、东风路等十家火锅店发现,虽然他们均使用的是散装或盒装、袋装等自制火锅底料,但目前没有一家按照要求在店堂内或菜单上公示食品添加剂的信息。
“我们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就算接到了也没什么可公示的,因为我们都是公司统一采购的原料,比如辣椒、老姜、豆瓣等,然后再加些鸡精、味精、食盐等调制成火锅底料,不加其他任何食品添加剂。”经七路上一家火锅店的负责人解释说。
在纬一路上一家火锅店内,记者没看到公示信息,向店内的工作人员询问加入哪些食品添加剂时,对方的回答却是:“火锅底料中有什么东西,这是我们的机密,不能告诉你。”
在记者走访的十家火锅店中,其中重庆刘一手、巴奴两家火锅店使用的是带有包装的火锅底料,称是从重庆总公司统一加工、配送而来。包装上的“配料”中显示,这两家火锅底料含有的食品添加剂包括谷氨酸钠、焦糖色、山梨酸钾、苯甲酸钠等,但均未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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