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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行政执法单位实行首问负责制 面对投诉不能说"不归我管"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5-13 05:55:13 来源: 大河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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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考核不合格

  领导一年不晋升

  郑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璋在讲话中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和政府法制机构要把五种违法执法行为(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作为问责的重点。确定在一定时间段内,第一次出现如何追究,第二次后就要从重追究。

  以后,在全市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执法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晋职晋级,不得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任何评优评先活动,连续两年倒数第一或连续三年不合格的要对一把手予以免职,重新配置领导班子。

  典型案例

  为逃避监管责任

  竟伪造执法文书

  昨日的郑州市“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誓师动员大会”上,还曝光了2010年度郑州市违法行政(执法)20起典型案例,包括金水区违法外包行政执法权案、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城管人员殴打商贩案、郑州市园林局违法改变审批主体、审批程序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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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七区建设局伪造执法文书

  2010年3月17日,《大河报》等媒体披露了二七区张寨村违规在尖岗水库的防洪大坝上建设小产权房的事件。相关部门要求二七建设局进行调查处理。当时主管执法监察的常务副局长刘国华和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德胜等开会研究此事时,居然决定伪造一份监察通知书,以减轻监管失察之责。之后,二七区建设局伪造填写了编号(2007)第297号的建设监察通知书,并到市建委加盖了印章。刘国华和王德胜又到市建委监察支队并由该监察支队开具了—个关于印章使用情况的证明,以蒙混过关,后被市政府法制办查实。

  事后,刘国华被行政记过,王德胜被行政记大过。

【 作者:记者 郑松波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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