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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行政执法单位实行首问负责制 面对投诉不能说"不归我管"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5-13 05:55:13 来源: 大河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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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郑松波

  核心提示

  昨日,郑州市召开“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誓师动员大会”,通报26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考核结果。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被评定为不合格单位。

  面对群众投诉,一句“这不归我管”,不仅推卸了责任,更让群众投诉无门。会议要求,今后行政执法单位实行首问负责制,不能再说“这不归我管”。

  官方通报

  3家行政执法单位考核不合格  

  昨日,郑州市通报了对第一批纳入执法绩效考核的26个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绩效的考核结果(见右)。

  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被通报批评,并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联合约谈其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被评定为合格的单位,由市政府法制办约谈其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予以提醒。

  市民在投诉时,常常得到“这不归我管”的答复,所反映的问题也被当成皮球在几个单位之间踢来踢去。今后郑州市执法单位将实行首问负责制,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将不能再说“这不归我管”。

  郑州市委办公厅和郑州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全面提升执法效能的通知》,要求全面整治“五种违法执法行为”,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明确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执法,实行首问负责制,执法单位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不允许说“我不知道”、“这不归我管”。

  坚决杜绝砸、掀、毁等损坏当事人财物的不文明行为,坚决杜绝在行政执法中辱骂、殴打、侮辱当事人。

  此外,各县市区、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政府各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级本部门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再发生以上五种违法执法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责任人、第一直接责任人必须向社会公开道歉。

【 作者:记者 郑松波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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