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在被刑拘前接受询问。本报通讯员李楠摄
“被告人袁某,贪污863954元,受贿12000元,因犯贪污罪,现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犯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近日,随着法槌落下,位于房山区的一家大型国有水泥厂原供应保障部部长袁某低下了头。
袁某1972年10月出生,大学学习法律专业,经过努力,由一名普通工人提升为供应保障部部长。一次,袁某去商务会馆消费,随身携带的12万元现金被盗。检察机关在调查盗窃案时,又进一步深挖,发现袁某被盗的12万元原来是赃款,并逐渐揭开了袁某利用职权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
商务会馆内丢12万
曹某是北京市房山区一家商务会馆的服务生,负责引导客人在更衣室换衣。一直渴望发财的他,对于自己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经常感到自惭形秽。
2008年12月3日下午,正好赶上曹某值班,想“捞一笔”后离开单位的他开始寻找行窃目标。下午3点半左右,袁某到商务会馆消费,他随身携带着一个内装12万元现金、鼓鼓的皮包,这引起了曹某的注意。
袁某将脱下的衣服和皮包放进柜里,锁好柜门,转身进入洗浴区。更衣室内只剩曹某一人,他用铁丝撬开柜子,并将袁某的皮包偷走。
2008年12月29日,涉嫌盗窃罪的曹某被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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