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陆|设为首页
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河南新闻

签了合同收了钱房子却不卖 男子被判赔100万元违约金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5-09 08:07:53 来源: 河南商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卖房者不诚信被判赔偿100万违约金

  庭审时,张庆承认,2009年做生意需要用钱,这套房子她已经抵押给银行了。还说要是程先生还想买这套房子的话,可以按200万元的价格卖给他。

  高新区法院何法官说,先卖了房再抵押给银行,现在又要200万元,说明张庆根本就不打算卖房,只想坐地起价而已。合同的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协议中100万元的约定,实际上就是违约责任,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郑州高新区法院最终判令张庆支付100万元的违约金。张庆不服,提起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何法官说,之所以支持高达100万元的违约金,首先是考虑到现在房价上涨很快,程先生丧失了获得房屋增值利益的机会,希望能一定程度上弥补程先生的损失,其次是对张庆不诚信行为的惩罚。

  小贴士

  何法官提醒大家,如今一套商品房动辄几十万、上百万,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应有契约意识,对合同条款的拟定、履行一定要抱着认真严肃的态度。有些卖家在交易之前没有考虑清楚、签订合同之后又由于价格等因素犹豫不决,或在履行中磨磨蹭蹭、甚至干脆毁约,此时,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就会发挥对不诚信行为的惩罚作用。

  而作为买方一定要在签订合同前充分了解房屋的产权情况,如有没有共有人、是否存在抵押,等等,否则很有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

【 作者:记者 刘瑶 实习生 叶凡  编辑: 刘丽雅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