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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收了钱房子却不卖 男子被判赔100万元违约金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5-09 08:07:53 来源: 河南商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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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刘瑶 实习生 叶凡 通讯员 李建涛 何展

  【微博提示】

  二手房交易,最怕不诚信。

  郑州的张庆(化名),签了卖房合同,收了钱,却推说儿子不同意,反悔不卖了。不过,合同里可是白纸黑字写着的:卖方违约,赔偿100万元!

  儿子不同意,房子不卖了

  程先生看上了位于郑东新区商都路的一套面积为183平方米的房子,一番讨价还价后,程先生同意以180万元的价格向房主张庆买下它。

  2008年4月,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房款付清前张庆要把一切过户手续办理完毕。而办理产权过户以前程先生要支付150万元,办好后再付30万元。

  协议中还明确,程先生先付20万元定金,若他不能支付房款,20万元的定金不予退还;如张庆违约房子不卖给程先生,则要赔偿100万元。

  协议签订后,程先生陆续支付了共计150万元的购房款,可是张庆却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程先生多次找张庆协调,却都没有结果,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张庆要么履行合同把房子卖给他,要么就赔偿自己100万的违约金。

  当初说得好好的,合同签了,钱也收了,张庆为什么突然又反悔了呢?原来,这房子不是她自己的。

  法院调查发现,小刘,就是张庆的儿子,是房产的共有人,但是产权登记档案中没有载明他俩各自的份额。小刘说,老妈卖房子根本没通知自己,他对合同是坚决不认可,说啥也不同意把房子卖出去。

【 作者:记者 刘瑶 实习生 叶凡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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