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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政府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新规 启动领导问责制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5-06 06:09:01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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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实行优先轮候制度

D

通知要求,市住房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轮候供应制度。对于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上且户籍年限达20年以上的保障对象纳入优先轮候范围。

此外,对已向社会供应的经适房,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国土部门合理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款补缴标准,强化退出机制。对新购经适房,上市交易时由政府实施回购后,再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出售,或转为公租房使用。

落实 启动政府领导问责制

E

为确保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列入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建立约谈、巡查、通报、问责和考核机制,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区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 作者:记者 胡审兵 实习生 李强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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