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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政府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新规 启动领导问责制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5-06 06:09:01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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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6项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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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规划部门要抓紧编制“十二五”保障性住房用地专项规划,提前控制土地。

2.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城市组团要在居住用地中留出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专项用于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设。

3.经适房项目建设用地实行政府土地储备和项目法人招投标制度,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征用土地。

4.各县(市)、区政府按要求完成保障性住房用地征收工作,没有完成征收任务的,暂停其他住宅用地的审批供应。

5.通过土地市场清理整顿依法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6.土地在出让的时候要配建保障性住房。

实物配租廉租户,政府补贴80%物业费

另一条重要的规定是,原属市财政出资建设和回购的廉租房,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房屋产权划归各区政府所有。

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廉租房实物配租家庭,给予实际缴纳物业费用80%的补贴。

同时,廉租房出售收入的15%要作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此外,通知还规定要加大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提高到15%等。

资金 经适房配建的公租房,政府全部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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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除了地块难找外,项目进展缓慢的另一个主要因素是其利润较低,很多开发商不愿意建设。

为此,通知从4个方面明确了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

其中一条重要的规定是,经适房项目配建的公租房,由政府全部实施回购。商住房项目配建的公租房,三环以内的,由政府组织回购,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三环以外的,开发企业按规定实施经营5年后,依据区域实际需求,可由政府优先实施回购,或转化为经适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 作者:记者 胡审兵 实习生 李强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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