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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电视台女主管受贿93万 清楚记得每笔回扣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5-05 10:17:56 来源: 检察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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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笔钱是电视剧配音的回扣,放在卡里很安全,不会被人发现的。以后我每做完一部电视剧的配音,就将钱打入卡里。”听了霍焰的话,万红就把卡放进钱包里了。但她仍然有点忐忑,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否合适。但接下来,她不经意间听业务公司的人说起,这些钱是这个行业的规矩,他们公司也有这方面的开支,就当是请电视台的人吃顿饭或者出去玩一次的费用。心里便想,反正没多少钱,不拿白不拿,况且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于是就心安理得地任由霍焰的“监制费”一笔一笔地飘到她的账户上。

  从2005年到2009年2月,霍焰一共给了万红38万余元回扣,这笔钱放了一年多她都没敢动,后来取出存到自己名下的中国银行账户和以哥哥万维的名义开的工商银行账户,其中大部分拿去炒股,其他的用于日常消费。案发时,她的卡上仅剩下8万余元。

  广州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黄华(化名)也盯上了万红手中的权力。因为黄华是广东电视台配音中心工作人员,和万红是同行,自然和万红很快就熟络起来。从2006年开始,万红陆续给了40多部电视剧让他的公司配音。出于感谢,黄华每次按照每集100元至200元的标准给万红回扣,前后给了万红14万元。

  一开始,万红也推却,说:“大家这么熟悉,不用客气,况且配音工作也是我们分内的事。”但黄华一脸不悦:“这是行规嘛,你那么客气干什么,坏了行规!”见此,万红就收下了。在她看来,自己只是按照行业潜规则操作而已,而且实现了“三赢”,配音和节目质量不错,价格合理,电视台没亏,业务公司获得利润,她本人也得到一些好处,怎么可能是犯罪呢?事后,她后悔万分:“这些钱我本不应该拿,但考虑到收的是现金,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他不说就无人知晓,所以一次次被利益冲昏了头脑。”

  除了配音,给文化公司介绍电视剧信息源也是万红敛财的重要手段。万红熟悉国内的电视剧和专题节目的发行、制作公司,了解各电视剧的市场价格和各地电视台对电视节目的需求信息等,只要她提供给业务单位一些信息,就能帮他们节省不少开支。

  万红的哥哥万维(化名)在上海开了一家文化公司,想利用妹妹的权力赚点钱。他想买点动画片然后再销售给万红所在的电视台,但他不了解国内动画片的行情,万红告诉他《快乐的星球》不错,并亲自给他联系了河南某影视公司,商谈好价格后让万维去郑州购买。

  另一部动画片《活宝三人组》的操作就更简单了,万红和该片的版权拥有方、北京某文化公司发行人联系,问他是否能以万维公司的名义与电视台签播映许可权合同,对方同意了。于是,万维没有支付一分钱的播映权购买费,仅在万红提供的播映权协议书上签个字,就拿到了这笔业务。这两部电视剧,让万维赚了20多万元。事后,他将10.3万元回扣款打到万红账户上。

  除了广州,万红收钱的网络还伸到了别的城市,如北京、杭州等地。2006年,在引进动画片《天眼》时,接受浙江某卡通公司给的回扣款5000千元;2008年,引进北京某文化公司电视剧《血未冷》,接受回扣1万元……

  广东省越秀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邢凯军告诉记者,万红受贿经历了一个从被动收钱到顺理成章的轨迹:一开始熟人给钱都拒绝,只去吃饭、喝茶、KTV,后来放松警惕,发展到陌生人给钱都要,有的甚至都没见过面,就直接从外地把钱打到她的卡上。

  万红所在的电视台待遇优厚,其年薪几十万,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如此大肆敛财?原来,万红和丈夫结婚后,出身单亲家庭的丈夫一直坚持不要孩子,这对喜欢孩子的万红来说是一个莫大的打击。结婚时间一长,两人的关系冷到冰点。虽然万红在电视台工作,但家里的电视20多年来几乎没有打开,“家里安静得掉根针都会听见”。为了让自己的晚年有所保障,万红开始动起了脑筋。

【 作者:王春华  编辑: 徐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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