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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楼市进入明码标价时代 部分房产商“躲猫猫”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5-04 07:57:56 来源: 东方今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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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记者 李凌 记者 王献军/文记者 袁晓强/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从5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销售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时,必须明码标价。昨日,记者走访了郑州多家楼盘和房产中介后发现,部分新建楼盘“按兵不动”,房屋中介则在 “躲猫猫”。对此,郑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组织工作人员对房地产销售市场展开专项检查。

  ○●部分房企执行新政“缩水”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自2011年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后,可自行降价,但涨价需重新申报。

  记者昨日走访郑州多家售楼部发现,尽管很多楼盘已开始执行新政,但执行情况却有些“缩水”,多家售楼部仅标注房源情况、单价和总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容积率、停车位销售信息等均未标出。“这上面标注的价格,就是每套房的销售价格,您要是确定要的话,可以向经理申请一些折扣。”郑州市三全路一家售楼部内,置业顾问指着墙上的展板说。

  记者注意到,公示的展板上只有房源、面积、单价和总价。而按照规定,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如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等,都需明确标示。

  在东风路上的一家售楼中心,只标注了在售高层住宅的均价,没有标注每套房子的销售价格。售楼人员说:“我们有上千套房子,每套房子都明码标价不太现实,工作量太大了。”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桐柏路、兴华南街、航海路上多家楼盘后发现,尽管这些楼盘标注的信息涉及房子的总价、单价、物业费收取标准等,但与相关部门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且售楼部在执行新政的过程中,均未标出停车位的销售或出租价格。

( 作者: 首席记者 李凌 记者 王献军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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