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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政策力促私立医院发展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5-04 05:46:07 来源: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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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提出将合理优化配置医疗卫生结构。

《意见》提出:我省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城乡接合部、城市新区以及医疗卫生资源相对薄弱的地方举办医疗机构;在大中城市举办具有较高水平、较大规模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以及为健康和亚健康人群提供预防保健服务的卫生保健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公立医疗机构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举办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同时,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支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领办、创办各级各类非公立医疗机构。

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医疗市场对外开放,将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调整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鼓励境外资本到我省举办医疗机构。

《意见》提到,我省将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改制,优先选择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鼓励有实力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兼并和托管公立医疗机构。积极稳妥地选择部分公立医院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有计划、有步骤、按程序改制为非公立医院。公立医院改制在洛阳、漯河、濮阳等试点城市和部分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省政府要求,卫生部门要公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

在价格、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立医疗机构同城同价。而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自主定价,免征营业税。

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法律地位将得到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在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加入急救医疗网络、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及工龄计算、业务培训、参加学术组织和学术活动、医疗技术准入、科研立项、政策知情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

同时,我省把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

( 作者: 记者 李娜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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