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任双玲 通讯员 吴刚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有关部门获悉,洛阳市暗访组发现栾川县重渡沟景区存在违规收取停车费问题,栾川县纪委按市里要求,迅速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据有关部门的通报说,经查,栾川县物价部门给重渡沟景区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小轿车、面包车每辆每次收取停车费10元,大客车每辆每次收取停车费20元,没有过夜车辆收费标准。而该景区实际收费标准为:21座以上(含)车辆每车每天20元,20座以下车辆每车每天10元,所有过夜车辆每车另收取看护费10元;停车时间超过5天,小车收取100元,大车收取150元。重渡沟景区未按县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属违规收费。
栾川县纪委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了如下处理:责令重渡沟景区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对县物价局给予通报批评。给予重渡沟景区副总经理兼财务部经理原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所长常某效能告诫。责成县物价局、县旅工委组成检查组,对全县旅游景区停车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作者: 首席记者 任双玲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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