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陆|设为首页
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河南新闻

因土地纠纷村民状告新郑市政府 案件举行听证会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4-23 09:45:48 来源: 大河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记者 田园 实习生 王晨光

  本报讯城市扩大,周边土地成了“金疙瘩”。昨日,郑州市首例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会,在中原区法院须水镇法庭举行,对新郑市郭店镇海寨村第一、第二村民组不服新郑市政府土地确权一案进行了公开庭审。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开庭还特意邀请了12个县区的法制办工作人员以及媒体记者。

  ●庭辩

  庭审中,海寨村的高广彬、高海坤、王华勋代表第一、第二村民小组诉称:上世纪70年代,原郭店人民公社占用海寨村约80亩土地建设砖瓦窑场。后来土地承包给私人,多年来,政府没有给村民一点补偿,农民多次向镇政府、市政府要土地权属,但多次被拒绝。

  他们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依法撤销新郑市政府作出的(2010)第14号文件,并对政府不作为做出处理,同时归还农民土地。

  新郑市政府发表了答辩意见,要求撤销政府处理决定,没有任何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1988年,新郑县土地管理局下发文件要求郭店乡窑场补办用地手续,但相关单位未补办。1998年该窑场改制为私营企业,土地租赁给私人。后来,因郭店镇政府已给过占地补偿,新郑市政府把争议土地确权给郭店镇政府。

  经过多方面辩证,申请人不同意调解,法庭决定做出复议决定后再依法送达。

  ●听课

  这是郑州市法制办首次公开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和各县区法制办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庭审。

  “希望各县区法制办的同志们观摩学习,继续推行行政复议公开化、透明化、民主化。”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建超说。

( 作者: 记者 田园 实习生 王晨光 编辑: 刘丽雅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