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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暂定六类群体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4-22 06:02:04 来源: 大河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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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确需延期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至退休年龄。

  在待遇方面,《办法》提出,市财政部门和人保部门要联合制定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补贴标准及资金管理办法,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用人单位除了要支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正常的工资之外,还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用人单位参照企业职工的待遇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劳务派遣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 作者: 记者 郑松波 实习生 李丹青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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