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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漏罪案今天在重庆公开庭审 被诉妨害作证罪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4-19 12:15:34 来源: 华龙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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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庄此次被起诉的是妨害作证罪 

这是李庄在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华龙网发)

    今日上午,李庄漏罪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华龙网发)

今日上午9点30分,李庄漏罪案将在重庆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记者从市司法机关获悉,李庄此次被起诉的罪名是妨害作证罪。华龙网将在第一时间,对庭审现场进行滚动播报。

记者从市检察机关了解到,李庄于2008年7月,在担任一起挪用资金案的一审辩护人期间,为帮助他人开脱罪责,引诱、教唆证人违背客观事实改变证言。

检察机关认为,李庄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4月2日,受理此案的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已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受案当日已告知了李庄有权委托辩护人。据了解,上海大邦律所创始合伙人斯伟江、北京市首信律所创始合伙人杨学林将担任李庄漏罪案的辩护律师。

2009年12月10日,重庆市公安局以李庄在代理重庆龚刚模涉黑案中涉嫌伪证犯罪为由,对其立案侦查。2010年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宣判,李庄因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字记者阙影)

( 作者: 张威 编辑: 陈祖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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