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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屡发豆腐血案 背后藏着什么鬼?详情直击/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4-15 16:54:17 来源: 羊城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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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主持公道?

“摆平”常常靠老板,采访镇街被婉拒

对于此类因跨镇(市)经营豆腐事件,双方往往各有说法。当地的加工厂方认为“我没有到其他地方销售,你也不能到我的地方销售”。而外来供货商则说,豆腐市场是自由买卖,政府也没出台不能跨镇(市)销售的法规,我有牌有照,为什么不能经营?

“政府不引起重视,我们也是没办法,又不懂法律知识,只能采取一些比较过火的手段。”鞠愈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记者采访了塘厦、黄江、长安等地多个豆腐加工厂老板,发现这些老板大多文化水平低,更没有行业食品安全、行业规范的培训和认识,有的甚至大字不识几个。他们中大多来自湖南、安徽等地,口音不一,有时甚至连交流都困难。

“我们也有同行说要成立个行业协会,出了纠纷可以有个说话维权、主持公道的平台。”据自称在莞深两地从事了十多年豆腐生意的沈才林介绍,近年来因跨镇销售引发的豆腐血案实际上都是由小的豆腐纠纷酿成的。但是,记者在采访长安、石排、塘厦等地的豆腐血案时,均发现代替行业协会出来“摆平”事态的往往是容纳豆腐加工作坊的“豆腐城”民营老板。而这些民营老板与豆腐加工作坊又存在着租赁关系,处理结果的公正性自然让人怀疑。

羊城晚报记者就豆制品垄断销售一事致电东莞市工商局的一位相关负责人时,该负责人称,豆制品集中加工场属于生产领域,应该咨询质监部门。如果是双方在销售环节发生纠纷,请咨询律师。“他们如没有牌没有证就关我们的事了。”

日前,羊城晚报记者也分别联系已经建立豆腐集中加工基地的镇街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就此事深入采访,但不是被“在忙选举”,就是被“请与宣传办联系”等理由婉拒。(记者 符吉茂 秦小辉 谢颖 图/记者 秦小辉)

豆腐血案背后藏着什么鬼?

豆腐,本是家常菜食,但却成了屡屡引发血案的导火索。这背后到底藏着什么鬼?

毋庸置疑,在一个法纪昌明的社会,打人伤人,危及人身安全,肆意损毁他人财物,都为法律所不允,不论有多么冠冕堂皇的借口。因此,借“市场”之争,动辄对竞争对手大打出手,造成血案,这绝不能简单视作“经济纠纷”,而是治安违法事件,若以暴力团伙形式欺行霸市,更有涉“黑”之嫌,必须绳之以法,否则,便是政府和执法部门不作为。

而从纯市场经济的角度分析,豆腐虽是食品,事关公共安全,但它并非如盐和烟那样,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专营商品,因此,只要是有营业执照,又合乎卫生防疫等规定的工商户,都有权经营,即便跨地域,也同样受法律保护。

固然,为了公共食品安全,政府应该出手管理,但应以有利于消费者为最终目的,而对于生产经营者,则应提供公平、公正、自由竞争的平台。如豆腐的集中生产,打掉“黑作坊”无可厚非,但如果打掉了“黑豆腐”,却又引发另一种局面,比如,人为垄断带来的价格畸形,居民不得不为此多掏荷包吃高价“白豆腐”,这不仅与治理通胀的现实形势不符,也有悖于政府治理的初衷。

珠三角,本是市场经济理念最成熟的地区,一块小小的豆腐,却成为利益之争的筹码,甚至成为某些势力肆意打压对手、谋取暴利的平台,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他山之石

深圳推行豆制品送货单制度

2008年4月1日,深圳市出台全国首个关于豆制品生产经营监管的地方政府规章———《深圳市豆制品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将对包括作业区使用面积、产品预包装化、产品出厂检验、生产经营送货单制度、贮运豆制品冷链化、现场加工制作豆制品等重点内容监管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而在豆制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上,从2007年10月25日起,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在深圳推行深圳市豆制品送货单制度。该制度要求除餐饮业外,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禁止现场加工制作豆制品。

( 作者: 编辑: 徐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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