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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鼓励社会投资建停车场 8年不赚钱政府回购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4-12 08:02:56 来源: 东方今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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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资金建设的停车场8年后仍不赚钱,政府可回购;地下停车位达200个可配建商业项目……昨天郑州市政府出台意见,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停车场。

    停车位缺口达12万个

    目前,郑州市区机动车保有量超过70万辆,现有地上、地下停车位共12.9万个。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郑州市区至少需要24.9万个停车位才能满足停车需要,缺口达12万个。

    面对这样的现状,郑州市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小区、行政企事业单位、经营性单位、公共绿地、地铁站等配建停车场或开放内部停车场。此外,政府还打算用收回的闲置地块修建临时地面停车场。

    自建停车场返税50%

    为鼓励社会资金建设停车场,郑州市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如减免建设中的一些费用,公共绿地下建停车场免收临时占用绿地费;在中心城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省以上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下限执行;社会投资新建的停车场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将按照车位数量比例返还,最高返还50%。

    社会停车场可以按照城市规划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不同区域,实行差别化、阶梯化计时或计次收费。

    停车场不赚钱政府回购

    停车场建好后,如果投资方独立经营,也将有一定优惠。

    地下新建公共停车场车位达到200个,经规划部门核定,可配套开放一定商业项目,尤其是在地铁站附近建设停车场,商业项目开发比例还可提高。商业收益归停车场投资方所有,用于弥补停车场投资收益不足。

    新建停车场运营时,政府还将取消其周边道路的停车泊位,并配套完善引导标志系统,引导市民进入停车场停车。

    最重要的是,如果停车场经营8年后仍不赚钱,经社会评估机构评估后,政府将进行回购。

    当然,所有优惠政策的前提投资方不得将公共停车场对外出让和改变规划用途,否则政府相关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收回所享受的一切优惠政策。

( 作者: 记者 刘长征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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