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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递公司“太慢”致食品变质 沁阳市民索赔4560元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4-08 18:07:04 来源: 大河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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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史海山 通讯员 刘二林 张军荣

    近日,沁阳法院处理了一起因速递公司邮寄物品迟延而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

  农历2010年12月22日春节前夕,沁阳市民杨某来到某速递公司办理邮寄,杨某为表达心意,特意亲手烹制了本地传统食品牛肉丸(油炸熟食)准备邮寄到湖南给未来的亲家,速递公司工作人员称春节前对方就可以收到牛肉丸,于是杨某交了54元邮资费并将情况告知了湖南的亲家。包裹寄出去之后,杨某多次和湖南的亲家联系,对方却一直未收到牛肉丸。杨某多次到被告公司查询,直到农历2011年1月13日,杨某的亲家才收到牛肉丸,但因邮寄时间太长而变质,不能食用。

  本想“讨好”未来亲家,不成想亲家收到发“霉”的食品,为此,杨某以亲家未能及时在春节期间收到牛肉丸,给杨某的家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由诉至沁阳市人民法院,要求速递公司赔偿杨某邮资费、食品价值、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合计4560元。对此,速递公司承认延迟送达,称主要是全国春节期间业务繁忙,湖南速递公司迟延送达,真诚希望能得到杨某的谅解,但原告要求赔偿数额太高,不能接受。

( 作者: 记者 史海山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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