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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首例盗Q案一审有果 盗回已售QQ侵犯通信自由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4-08 11:09:53 来源: 中原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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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峰发现这个QQ号上不去后,就与吕明联系,让吕明帮忙进行申诉,他一开始还答应帮忙,后来就一直推拖不予申诉。无奈,姜峰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吕明抓获。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产。但在我国的相关法律尚未将QQ号码等虚拟财产纳入刑法保护的财产之列。QQ号码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产保护对象。因此被告人吕某将其QQ号码出售后又盗回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QQ因其在通信功能上所具备的方便快捷的技术特征,被越来越多的用户所接受,已成为目前国内流行的网络通信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吕明在明知QQ号码转让给他人的情况下,又通过向网站申诉手段将该QQ号索回,使拥有该QQ的用户无法使用。其行为侵犯了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情节严重,应以侵犯通信自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作者: 记者 李恒 通讯员 南南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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