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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收费站抹掉免费放行字样 400米车龙仍收费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4-06 12:15:51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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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预收法

    网友“柠檬片”说,他在开车路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发现有不少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提前走出收费站,站在各条车流里提前收取过路费,在收费的同时,还提供票据。这样,车子真到收费站跟前,只要出示收据,就能立刻通过,虽然车子排队超过了200米,但未收费的排队车辆却始终不到200米。

    “免费”政策谁来监督执行?

    “免费权”由各个高速公路公司自行定

    针对昨日多个高速公路收费站不执行免费放行一事,记者打电话给江苏省交通服务热线96196投诉,接线员答复具体情况不清楚,并建议到了收费站时询问收费员为啥不放行。随后记者又致电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不归他们管,收费站是否执行“200米放行”的政策是由具体各个高速公路的收费主体来决定的。比如说润扬大桥的收费站,如果排队超过了200米,那应该是由润扬大桥管理公司来通知收费站放行。而记者昨日从相关方面了解到,《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早在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之后就已经下发到了各个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单位,但是这些单位如果不执行政策又该怎么办?《条例》似乎并没有给出答案。

    与此同时,记者也发现,大量车主对条例的规定并不十分清楚,也是导致一些收费站敢于违法收费的原因之一。记者在微博上看到,虽然有许多车主发微博对于收费站排队堵车抱怨不已,但是不少人并不清楚我省高速公路“200米免费放行”的规定,关于免费放行的距离界定,有博主说是500米,也有人说是800米,还有人说是1公里、2公里……

    省人大代表建议增加追责条款

    针对省内高速公路排队超过200米、符合省人大常委会规定的免费放行条件却不予免费放行的问题,省人大代表、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勇认为,应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完善法律法规和执法监督,主管部门强化行政监管等手段,明确高速公路收费单位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追究违法相关人员的法律或行政责任。

    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收费站应当开足收费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避免车辆拥挤、堵塞。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10台以上车辆待交费,或者开足收费道口待交费车辆排队均超过200米的,应当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有权拒绝交费。

    《条例》要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距离收费道口200米处设置免费放行标志。江苏境内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高速公路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条例。省交通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但是,对高速公路违反第四十六条规定,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条例》并不明确。不少车主和网友认为,这容易被钻空子,高速公路即使违反条例多收钱,也不会被追究责任。

( 作者: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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