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景玮 通讯员 谢时伟
罪犯减刑或假释,将更加公开透明。4月1日上午,商丘市中级法院在该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减刑案件,这是全省第一例在监狱外公开开庭审理的减刑案件。省豫东监狱递交的材料上显示,彭国伟在服刑期间,曾及时阻止他人越狱,有立功表现呈报减刑。
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监外公开审理减刑案件。当天庭审吸引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律师、法学家共100多人旁听。据材料显示,服刑人员彭国伟33岁,周口淮阳县人,在北京打工期间因故意伤害获刑10年。2008年4月一天夜里,彭在值班时因为发现其他服刑人员脱逃,及时报告并协助狱警将其抓获,监狱机关依法对其提请减刑2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及省高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程序规定,商丘中院打破在高墙内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惯例,而是将罪犯押解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省高院孔志副院长表示,监外开庭审理减刑、假释工作是法院的全新尝试,省高院要求各中级法院务必积极探索、妥善处理、稳步推进,确保依法有序、规范开展工作。
( 作者: 记者 韩景玮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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