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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假按揭囤房炒房 郑州出台新规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3-30 08:18:28 来源: 河南商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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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起

    让“假按揭”、炒房等难上加难

    之所以出台这个规定,赵鲜玲解释道,商品房特别是期房,由于建造时间长,从合同签订至交付使用,存在1~3年的等待期。商品房合同签订后,到交付使用时,经常与预售合同有差别。

    少数购房者因无力继续支付房款、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等,需要解除合同。也不排除一些炒房者通过变更、解除合同去牟利。赵鲜玲说,有些开发商为资金套现,将暂时没有卖出的房子以内部职工或开发商亲属的名字购下,从银行套取购房贷款,这就是“假按揭”。其直接结果是成交量大幅攀升,这会让消费者和投资者产生楼市向好的错觉,从而产生购买冲动,导致盲目入市。这也会影响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决策,出台相关政策时出现偏差。“出台这个通知,会对炒买炒卖、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起到更好的监督”。

    提醒

    办理备案注销,需带齐材料

    办理注销手续,适用两种方式:

    (一)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直接注销手续:

    1.直系亲属间变更买受人姓名的;2.经法院裁定或仲裁调解解除合同的;3.当事人死亡的; 4.因买受人资格问题而解除保障性住房合同的;5.买卖双方同意在同一项目内调整合同标的物的; 6.买受人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办理审查注销手续:

    1.因出国留学、外地定居、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2.符合合同条款中有关解除合同约定的;3.合同条款信息录入有误的;4.因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原买受人需变更为另一方的;5.多个买受人共同购买同套商品房,其中部分买受人解除房屋买卖关系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 作者: 记者 殷婷婷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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