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虚构劳动关系参保
经侦支队二大队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在案件初查阶段,由于该案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长,且涉案人员同时在广西南宁及珠海两地参保,人员去向不明,这给案件的调查取证带来很大难度。为此,二大队分兵出击,一方面联同珠海市社保中心、珠海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涉案人员的参保及报销医保的历史记录进行细致排查、取证,另一方面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对涉案的参保企业及参保人摸底排查,掌握动向。经初查,发现该案中涉嫌骗保的参保人均是外地户口,都曾经患过尿毒症,做过肾移植手术,且劳动关系均挂靠在相同的参保企业,而参保企业并无实际的办公地点,也没有实际经营活动。至此得知,犯罪嫌疑人系利用虚构的劳动关系进行医疗参保,进而骗取医保基金。经过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侦查员最终锁定了本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谢某”,该人为一家参保企业珠海市香洲某商行的负责人,目前居住在外地,侦查员采取各种措施追捕并对其施加压力,迫使“谢某”从外地赶回投案自首。
帮病友参保获利
经审讯,“谢某”交代其真实身份叫李某,湖南衡阳人。李某因患慢性肾炎(尿毒症)于2008年初在南宁市某医院做肾移植手术,术后为了偿还手术费用,其在2008年9月冒用“谢某”的身份资料注册成立珠海市香洲某商行,虚构“谢某”的劳动关系,并以“谢某”的虚假身份参保,此外又虚构自己与另一家企业的劳动关系进行参保,从2008年9月至2010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以“谢某”名义及其本人名义共计向珠海市社保中心骗取医药费14万多元。另经查明,因非本地户籍人员在珠海参保需有珠海的劳动关系,犯罪嫌疑人李某采取同样犯罪手法为同是患有慢性肾炎的病友陈某、沈某、苏某、杨某珍、杨某英等人通过自己的商行虚构劳动关系,空挂参保,每人收取1000-2000元不等的费用。上述涉案人员共计向珠海市社保中心骗取医药费40余万元。
此外,李某等多人除在有劳动关系的珠海企业参保外,还在南宁参保,这样可以根据药单和发票开两份药,自己使用一份再卖掉一份获利,仅李某本人就靠卖药获利3万多元。犯罪嫌疑人李某到案后对其骗取社保基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李某患有严重疾病,警方依法对李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 作者: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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