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安怀申已经知道这块地是出让地,而经济适用房占用土地应是划拨土地。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2009年7月,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南阳采访此事时,安怀申信誓旦旦地表示,他当时并不知道这一地块是划拨土地。安怀申还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如果你见到(车南小区)业主,一定要劝他们尽早走法律途径。”
安怀申向法庭供述:按规定,车南小区项目建设计划应当按申报程序逐级办理,经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汇总后,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和计委联合行文报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里。由于当时全市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我就向南阳市房管局局长丁玉仓汇报,他让我到计委说说,行的话就往上报。
安怀申找到了南阳市计委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顾宝宾,由顾将车南小区项目建设计划向省里申报。
2000年5月,河南省土地、建设等部门联合下发“豫计投资(2000)614号”文件,根据计划列表,南阳地区共有9个经适房项目获批,“车南小区”名列第二,年内施工面积为1万平方米,投资计划1000万元。
安怀申原来报的建筑面积是10万平方米、投资计划5000万元,与批准的相去甚远。
安怀申让顾宝宾把建筑面积由1万平方米改成10万平方米,投资额由1000万元改成5000万元。
顾宝宾听后说,这不算个啥事,改一下就行了。随后,他在“宛计投资(2000)301号文”所附的“2000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和信贷指导计划表”上做了改动,改动后一起交给安怀申。
二审法院认定,顾宝宾为此收受安怀申现金、购物券共1万元及南阳市西药厂南白庄居民点宅基地地皮一处。
拿到顾宝宾篡改的建设投资计划后,安怀申开始和银龙公司商量合作开发事宜,由统建公司跑手续,银龙公司承担手续费用。
2001年7月,统建公司和银龙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签订协议后,安怀申拿着相关手续到规划局办理了规划用地许可证。
2003年年底,经核算,“车南小区”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较高,为了赚取更高利润,安怀申想出了一个“高招”:改成商品房出售。
随后,安怀申向房管局局长丁玉仓建议,取消车南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理由是销售价格太高,户型面积太大。
( 作者: 记者 刘万永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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