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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丢卡被索高额通行费 平顶山律师告赢高速公司(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3-10 08:30:38 来源: 大河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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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上丢卡全省两会曾专门关注

  据悉,类似案例在全国已有多起,但在我省这还是首例。在今年全省两会上,有代表专门就这一问题提出建议,并引起广泛关注。

  1月17日至23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来自南阳的人大代表王贺伟提交了《关于修改〈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内容的建议》。建议中说,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丢卡现象时有发生,一旦丢卡,按“路网最远程缴纳通行费”。这样的“霸王条款”应予以修改。

  有的省份

  已有相关政策

  实际上,有省份在几年前就此事已经出台了相对公平的政策。

  2007年11月,广东省物价局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智能计费卡(IC卡)丢失或无法识别相关通行凭证入口信息后车辆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车主丢失高速公路智能计费卡以及持有卡但无法识别卡内入口信息的,高速公司应先根据车牌号码或卡编号查询车辆的入口信息,凡可查询到实际入口信息的,按实际入口计收通行费;不能识别实际入口信息的,按该联网收费区域内可达里程最远入口计收通行费。

( 作者: 记者 尚杰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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