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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丢卡被索高额通行费 平顶山律师告赢高速公司(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3-10 08:30:38 来源: 大河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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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回顾]

  丢卡被索高额通行费

  去年5月23日,赵朝阳驾车去许昌市襄城县办事。在许平南高速公路平顶山收费站,从自动取卡机取出高速通行卡,进入高速公路。他随手将卡放进车内存物盒,不料卡顺缝隙掉进车体内拿不出来。

  赵当即停车,在多次尝试不能取出卡后,又从该站直接出站。收费站领班确认赵朝阳刚进入高速,但坚持根据高速公司规定,丢失通行卡的只能按最远程收费。

  去年6月1日,赵朝阳以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由,向叶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争辩]

  事实VS规定 观点交锋

  为何不看录像上进站地点

  赵朝阳及其律师提出,按照我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按路网最远程收取公路通行费”的首要限制条件是“以逃缴通行费为目的”。从当时的情况可以看出,他根本没有逃费的目的。

  赵朝阳提出,他虽然丢失了通行卡,但收费站出入口都有完备的录像设备,可以调取录像以核实他上高速的地点。

( 作者: 记者 尚杰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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