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大塘头东街6号704房
“杏花村”是一个传销窝点的名字,位于(东莞)东城区大塘头东街6号704房。为了防止被骗来的新人逃脱,同时也为了规避警方的侦查,“杏花村”实行封闭式管理。十几个人组成一个“家庭”,吃住在一起,手机统一上交,定时发放向家里人“报平安”。
“杏花村”名义上经营的产品是“瑞士金表”,其中很多成员都是以找工作为名被骗来的大学生,大学生吴某亮和牟某鑫就是这样被自己的师兄、师姐骗来的。原本他们也是百般不情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成了传销骨干。
据警方查明,自2006年起,吴某亮、杨某坤、刘某星、曲某江、牟某鑫、于某山、焦某波、何某芬、汪某周9人先后来到“杏花村”。截至案发时,刘某星、于某山、何某芬、牟某鑫都已经达到了B级经理,吴某亮、杨某坤、曲某江、焦某波均已达C级大主任。其中,刘某星职务最高是“片长”,汪某武是杏花村的“家长”。
第一幕:新人“不听话”
2009年12月初,牟某鑫以找工作为由,把24岁的大学生刘某智骗到了“杏花村”。刘某智反抗意识非常强,吴某亮供述他对刘某智的印象时说:“湖南人,很壮,不听话。”
不听话的刘某智让“家长”汪某武感受到了威胁,他打电话将刘某智不服从管理的情况反映给牟某鑫。牟某鑫又向“片长”刘某星进行了汇报,刘某星告诉牟某鑫:“这个人留不住了,安排人送掉吧。”经过商议,牟某鑫等人决定对刘某智这个不听话的业务员启动“送人”程序。
第二幕:“送人”打死人
所谓的“送人”,牟某鑫的解释是传销网络内部的“潜规则”,就是“交钱走人”,不交钱就要打耳光吓一下。
2009年12月9日7时许,在“杏花村”的新人房内,吴某亮、杨某坤、曲某江要刘某智缴纳3800元“加盟费”,牟某鑫和汪某武在客厅和活动室内用手机大声播放音乐。牟某鑫供述说,“送人放音乐”也是潜规则之一,目的是为了掩盖被殴打者的惨叫声。
吴某亮当庭供述说,他先是上前打了刘某智一个耳光,刘某智想站起来,吴某高、杨某坤和曲某江三人上前把刘某智按倒在地进行殴打,逼刘某智打电话筹钱。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刘某智被打得实在受不了,先是被迫交出了600元,随后又让朋友给他存了2000元。
10多个小时后,刘某智在新人房内死亡。
( 作者: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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