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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醉驾最长要蹲半年牢 车主:或将改变酒桌文化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3-03 08:24:16 来源: 大河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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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乔伟辉 康锦 李红汛 实习生 王磊 高鸿鹏

  核心提示

  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醉酒驾驶(以下简称醉驾)列入犯罪行为,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规定,醉驾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修正案(八)将于5月1日实施,这就意味着,届时醉酒驾车一旦被查获,违法者面临的将不再是15天拘留的处罚,而是最长6个月的铁窗生涯,违法成本将大大提高。

  对此,网上调查显示,有七成网友支持“醉驾入刑”;记者采访的20位网友、市民中,有16名被访人明确表示支持“醉驾入刑”。

  醉驾入刑会不会使司法成本增加?有没有制定统一的量化标准?会不会引发超期羁押?针对这些网友和市民最关心的问题,本报采访了省高院、省公安厅和郑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

  A

  反响

  醉驾入刑

  获多数人支持

  2月25日是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行为确定为犯罪的第二天,国内知名调查网站“第一调查网”推出了关于“醉驾”的网络调查。截至昨天下午,有261名网友参与调查,其中有70.5%的网友觉得醉驾应该入刑。

  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20位网友和市民,网友和市民各占一半。在受访者中,有16位明确表示支持醉驾入刑。支持者市民刘先生说,现在大家都知道,“醉驾猛于虎”,这种视他人生命如儿戏的行为理所应当受到严惩;也有部分网民表示了不同意见,一些网民表示仍应视后果轻重而定;还有一些网民则表示观望,认为这类条款操作性不强,恐难执行。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翟书博用“非常赞成”和“十分必要”来表达对醉驾入刑的看法。他说,“通过强制手段培养民众遵纪守法的意识,是刑事立法的应有之义。醉驾入刑,很好地回应了民众的期盼”。

( 作者:  记者 乔伟辉 康锦 李红汛 实习生 王磊 高鸿鹏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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