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陆|设为首页
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说天下

【图文】关注消费潜规则:“12点退房”破冰 旅客变从容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2-28 14:41:05 来源: 华西都市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关注那些悄然变脸的“潜规则”

多少年来,“12点退房”饱受诟病,它几乎是历年“3·15”不变的主题。不管你是头一天几点入驻酒店,到了次日中午12点,必须无条件退房。否则,就得多付房费。

呼吁的次数多了,我们感受到了这个规矩的变化: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中,已删去了“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这个改变,曾被媒体解读为“12点退房”规矩在我国“破冰”。

而今,酒店的退房制度究竟执行得如何?它是否因当年的破冰真给消费者带来了好处?近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金色柠檬酒店下午2点退房已执行一年

2月26日上午,记者以旅客的名义,咨询位于成都洗面桥横街31号的金色柠檬酒店关于退房时间的规定。前台小姐说,退房时间在下午两点。如这一时间来不及退房,可以给总台打电话说明情况,酒店还可允许旅客免费逗留一到两小时。酒店还可免费提供行李寄存服务。

营销总监张光炳回忆,以前,他们也是按国际惯例执行“12点退房”制度。去年,响应成都市旅游局的号召,他们把退房时间延后了两个小时。

“现在来看,‘12点退房’确实会让消费者不方便。”张光炳说,“12点退房”的规定很不科学,那个时间段,消费者要么正在酒店吃午饭,要么就是在外面与朋友聚会。

( 作者: 编辑: 徐珂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