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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百名学子陷“内部指标”骗局 被骗金额逾百万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2-22 09:16:41 来源: 法制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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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行骗者履历“显赫”成员中竟设法律顾问

  2011年2月21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获悉,经郑州市惠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惠济区人民法院对诈骗百余名河南学生的8名被告人下达了一审判决。

  至此,这起以所谓花钱买下河南省交通厅“内部指标”,能去高速公路收费站做正式职工的大骗局,经法庭审理后,荒唐内幕“水落石出”。

  “内部指标”诱惑就业大学生

  2008年2月,河南省郑州市的张明(化名)想到儿子即将毕业,为儿子工作之事发愁。这时,他看到一则招聘广告。广告内容令这位父亲眼热心跳:

  “招聘高速路政、高速执勤、高速公路服务勤务人员;岗前学习3个月,上岗实习3个月(月资500元),实习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三险(社会统筹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一金(人身意外保险),月资850元至1800元。

  带着孩子,张明半信半疑地找到刊登聘广告的河南通达高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这家位于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的公司占据了一栋楼宇的3层,上楼四顾,见墙上张贴着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其营业范围为:电子计算机研制与开发;高速公路道路维护、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通达公司老板李国旗对来人声称,能弄到省交通厅的“内部指标”,他当面重复了广告宣称的内容。见张明有些犹豫,李国旗拿出“河南省某局招工表”,要求当地派出所出具政审表后进行体检等,并承诺签正式合同。

  看着“政府文件”,张明放心地交纳了5万元钱。“我们都是以到高速公路收费站当收费员为目的来的,但是大多被分配到收费站旁的服务区餐厅上班”,据张明介绍,孩子去了以后,每天干12小时,还强迫干喂猪、种菜、拉粪等工作。让他疑惑的是,孩子去的前3个月,每月仅支付100元工资,且一直不签订正式合同。看到别的孩子有去办公室打闲工的,更多的则被打发回家等待分配,张明忍了又忍。

  直到2008年年底,张明意识到可能受骗了,立即开始和孩子联络与他一起参加培训的同学,居然发现有同样情形的学生多达一二百人,各自交纳的现金从3万到15万元不等。张明不再犹豫,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8名被告人履历“显赫”

  郑州市惠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发现,涉案的8名被告人履历“显赫”,并非平头百姓。

  作为整个骗局的核心人物。现年41岁的李国旗虽然是郑州市新密市苟堂镇樊沟村的农民,但他具有大专文化,头脑精明。1993年,李国旗从郑州某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先后在新密市宏达液化气厂、新密市法律服务所、郑州某律师事务所工作过,还在河南某杂志社做过总编室主任。

  2006年9月,李国旗在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7号租房,与他人合资注册成立了通达公司,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国旗在所租楼房的门口,挂起培训招生的牌子,而当时其公司根本没有这方面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2007年5月,李国旗的通达公司申请加入了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成为会员单位,李国旗本人也成为省交通物流协会常务理事。

( 作者: 张胜利 王瑞娟 邓红阳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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