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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年 郑州市建成区住宅要全部配上“物业”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2-01 08:20:02 来源: 河南商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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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制定应急维修措施

  紧急漏水、断电没人管,街道办事处负责应急维修

  很多小区公共设施出现质量问题后,经常会在业主、物业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纠纷,最终遭殃的却是业主。

  为此,郑州市规定,街道(乡镇)要制订物业应急保障方案,在紧急状态或责任单位(责任人)难以履行维修责任时,对公共部位房屋损毁漏水、下水管道堵塞、水电故障、“急、难、愁”修理项目或突发情况,启动应急维修机制,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4.完善物业退出机制

  物业拒不撤离、恶意毁约,可进行行政干预

  小区物业臭名昭著却拒不撤离;收了物业费,撤走后不予退还怎么办?

  郑州市规定,街道(乡镇)要协调做好物业服务项目退出和接管的衔接交接工作。对违规弃管、拒不撤出、恶意毁约的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相关部门应给予行政干预,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作出处理。

  5.建立矛盾调解机制

  物业、业主之间有“摩擦”,可找街道办事处调解

  近年来,因为收费过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

  郑州市要求各有关部门建立矛盾投诉调解机制。县(市、区)制定调解工作规则,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对物业管理中的重大纠纷实施调解。街道(乡镇)可利用现有调解机构,吸纳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受理辖区内物业管理的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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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 李雅静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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