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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一批新规"上岗":将房屋分割出租 被明令叫停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2-01 08:06:08 来源: 大河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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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田园 实习生 郭利敏

  房东随意涨价将被处罚,认定行业协会是否操纵涨价有了新标准,虚开发票行为最高处罚金额上涨10倍……2011年2月1日起,一系列新规开始实施,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

  【关键词】 群租行为

  现状 群租现象催生“二房东”

  群租、蜗居现象不少人都司空见惯,在房价持续走高的大背景下,很多没房住的“蚁族”选择了这种居住方式。

  一些精明的人从中看到了商机,当起“二房东”:先租下一套房子,然后对房屋改装后进行出租。比如把卧室隔断、客厅重建、添设阁楼等。这部分人往往只知收钱不管经营,给群租市场造成了很大的潜在危险。

  新规 房东不得随意涨价

  今后,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将被明令禁止,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2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其中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此外,对于违规经营者,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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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 田园 实习生 郭利敏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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