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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开地下赌场 强收保护费 晋宁“黑老大”昨日被判刑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1-26 10:03:31 来源: 春城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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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判大会现场 本报记者 江洋 摄

  昨天,昆明市晋宁县举行“打黑除恶公判大会”,晋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对杨祖昆、江浩等1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晋宁县法院审理查明:杨祖昆是晋宁县农民,以前一直在家务农。2009年,杨祖昆在昆阳认识了江浩后,两人便在晋宁北山村开了个地下赌场。

  2009年9月,杨祖昆、江浩等人到晋宁县昆阳某网吧捣乱,致使网吧不能正常营业,使网吧生意日落千丈。之后,江浩向网吧老板提出:“只要让我的人负责看场子,就能保证网吧正常经营。你每个月给我800元,我就能保证你网吧的安全。”无奈之下,网吧老板被迫同意每月向江浩支付800元“保护费”,从2009年9月到2010年7月,网吧老板每月都按时支付“保护费”。

  尝到收“保护费”的甜头后,杨祖昆、江浩叫嚣“要控制晋宁所有娱乐场所”,之后便到一些娱乐场所去寻衅滋事、强收“保护费”。

  去年8月1日晚,杨祖昆等人到酒吧收“保护费”,被在酒吧设伏的民警当场拿下,其他团伙成员也悉数落网。

  昨日,晋宁县法院对这一团伙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团伙老大杨祖昆有期徒刑14年;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团伙二号人物江浩(有犯罪前科)有期徒刑16年;其余被告人也被判刑。

  (编辑 任晓峰)

( 作者: 记者 柏立诚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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