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称工程质量有问题
记者随后与开发商方面取得了联系,原实达开发公司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先前交付的122万工程款中包括工程中农民工的工资,他们并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对于其余款项由于建筑方建筑内部结构、楼体防水等方面建筑质量不合格,并有质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他们不应当交付这些款项,122万即是所有的工程款项。
19日下午,记者致电农民工代表于先生。于先生表示,122万工程款是在2008年年底,5#楼主体竣工时给的,之后并没有再给过钱。当时工程正在建设中,这部分钱不可能包括农民工所有工资。而对于建筑质量不合格,于先生说,如果不合格应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测,而后通知施工方进行改进,而不是在工程完工后再言说建筑质量有问题。
此外,于先生还表示现在硕丰园五号楼已有住户入住,而建筑是否合格和农民工工资并没关系,37万民工工资他们并没有理由拖欠。
针对此问题,记者询问了保定市清欠办。清欠办史主任介绍,对于开发商未按协商规定完成工程款结算,他们已经进行了吊销开发公司开发资质等处罚。而开发商拒收审核结果,不配合清欠办通知,他们也是无能为力,史主任建议建筑方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解决。史主任表示清欠办将召集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就农民工讨薪问题进行进一步商讨,研究此事的解决方案。
(编辑 任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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