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当时,当地一些散居的儿童和事发地点附近幼儿园的孩子,都不同程度出现了相同症状,并被送到医院救治。此外,工厂附近的成年居民在平日里嗅到酸臭味后,也会出现类似症状,严重者在6个月时间里多次发病。
不仅当地村民出现了中毒,当地的牲畜、庄稼及其他植物也出现了异常。例如,附近村民饲养的一些耕牛、毛驴不怀孕;用当地的苞米秸子喂养的牲畜拉稀;养兔专业户饲养的小兔刚出生就死了;工厂附近,大片的果树不结果实……
这些情况都是出现在工厂投产以后。村民们怀疑,发生在人畜身上的中毒事件和异常反应是由这家化工厂造成的。
“喝生水”致病还是环境污染
2008年10月23日,建平县卫生局、教育局、环保局和镇政府联合发出“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公开信的结论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发病学生的临床表现,经省、市卫生专家组认定,是一起学生直接饮用存放在容器中受污染的饮用水而造成的感染性腹泻事件。”
也就是说,这是一次偶然的中毒事件,与工厂无关。
“这个结论,说白了,就是‘喝生水’致病。但这个结论,老百姓不认可。好多孩子从小喝生水,也没得过什么毛病。”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律师戴仁辉向《法治周末》记者如此说。戴仁辉是村民委托的代理人。
据了解,当地群众和学生家长不认可这样的结论是有原因的。事发当天,不仅住宿的学生发生了中毒,走读的学生也发生了中毒。不仅这所学校的学生发生了中毒,镇上幼儿园有的孩子也出现了中毒症状,并住到了医院。
徐玉等村民进一步认为,这次中毒事件不是由饮用水引起的,而是由空气污染导致的。
学校一位员工向《法治周末》记者讲述了当天的情景。当天早上,天气阴潮,大量的刺鼻气味从西边涌入校园。工厂在上风口,而且居高临下。
这位员工还介绍说,因为没有自来水,学校为每间教室和学生宿舍都配备了塑料桶或铁桶,储存从井里打上来的水,供学生洗手、洗脸等。学校在水桶上都贴有“非饮用水”的标签。因为农村学生有喝生水的习惯,平时确有部分学生喝过桶里的水,但都没事。(更多内容请点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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