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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租车管理酝酿变革 有条件继续出让出租经营权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1-08 08:39:48 来源: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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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条件继续出让经营权

  目前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标准为6万元/10年,2010年年底,有158台经营权到期,这些到期车辆如果退役,将使打车难雪上加霜。为此,有关部门建议,经营权有条件继续出让。

  如何有条件继续出让出租车经营权?市客运管理处已草拟了《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奖励办法》、《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单车考核细则》、《星级文明出租车标准》等意见,作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再配置的依据,年度单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当年经营权再配置资格。

  酝酿出台出租车交易管理办法

  由于多年未新增车辆,目前,我市出租车行业经营权转让十分活跃,二手出租汽车价格虚高,抬高了新入行经营者的营运门槛,有市民建议应成立出租车经营权交易服务中心,合理评估交易价格,平抑市场。对此,市客运管理处表示,建设服务中心需要筹备、选址、配备工作人员、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程序,如短时间内无法建成,可由市政府发文,出台“郑州市出租汽车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二手出租车交易。

  为加强行业管理,市客运管理处已于2009年5月开始启动《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改工作。目前,市人大已将《条例》作为修法项目上报至省人大。

( 作者: 记者 裴其娟 通讯员 李羽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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