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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民办学校义务教育经费被打折 政策出现"盲区"/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1-06 09:08:57 来源: 河南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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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公平的补助

  12岁的杜佳明(化名)是虞城县李老家乡人,2010年秋季,他的父亲在外出打工前将他送到了该县文博初中,这是一个民办学校,因为听说这个民办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习环境较好,不少人都将孩子送到了这个学校,按照学校的规定缴纳了460元的学杂费。而和他一个村的同龄孩子因为进了公办学校,而不用交任何费用,有的还能得到一部分生活补助。

  在虞城县,有近两万名学生和杜佳明一样,选择了在民办学校就读。虞城县文博初中校长李汝灿告诉记者,虞城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初中、小学21所,在校生18357人。

  “其实,我们学校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的补助,少交一些费用的。”虞城县曙光小学校长孙崇学向记者反映说,2005年,国家开始实行免费义务教育,逐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后改为“生均公用经费”。按照国家规定补助的标准,初中生每生每年500元、取暖费60元;小学每生每年300元,取暖费30元;此外还有部分贫困生的生活补助费。而在虞城县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却遭遇了不同待遇,从2005年至今,民办学校的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公用经费的补助额度差距很大,小学一、二、三年级生均补助只有170元,四、五、六年级只有230元,七、八年级290元,九年级则只有210元,贫困生生活补助费只给了8%左右,而取暖费、降温费则根本没有。

  孙崇学说,虞城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照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由国家财政和省财政拨付,包含了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所有学生,而到了县里,则只给公办学校全额拨付,而民办学校却打了“折扣”,到底是谁截留了本应属于民办学校学生的费用呢?

  “县里不拨付给我们补助,为了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我们只好收取学生的费用,实际上受到影响的是民办学校的学生们,他们也是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谁造成了这么大的不公平?”孙崇学说,他们之所以这么着急的呼吁,是替全县在校的近两万农村孩子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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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 尹海涛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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