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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信用卡透支1.5万元 3年利滚利14倍被索陪20万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12-23 09:08:22 来源: 东方今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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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记者 夏友胜 通讯员 王华

  信用卡透支1.5万元,3年后竟翻了14倍,变成20多万元。持卡人王鹏还因此“吃”了官司,并被一审法院判决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昨日,案件的一审法院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的法官提醒说,透支信用卡,一定要记清还款期限,超过3个月不还款,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典型案例】

  透支1.5万 3年后被索20万

  王鹏年近不惑,在郑州打拼多年。2005年9月7日,王鹏在郑州市金水区的某银行一营业网点,申请办理了信用卡。

  2006年3月,王鹏因病停薪留职,靠透支信用卡购物。同年9月,他拿出身上所有的钱,最后一次还款后,尚余近1.5万元本金未还。

  次年4月9日,王鹏接到了银行的电话:“你拖欠银行18758.25元,其中利息等费用3760.70元。”

  因生活拮据,王鹏决定不还了。随后,王鹏多次接到银行的催收电话以及催收函,但他没当回事。王鹏没想到,3年多后警察找上了他。

  今年7月24日,王鹏在北京一家招待所住宿时,被警察带走,“祸”起当年的信用卡透支,当时王鹏已被警方通缉。

  接下来,王鹏从民警口中获知让他不敢相信的消息:他拖欠银行的款项已经累计到20多万元。这在他透支的1.5万元的基础上,翻了将近14倍。

  警方还告诉他,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五款规定:“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宣判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他要想被免除处罚,只有还清银行全部欠款。

  然而,按他的经济条件,王鹏根本还不起,只好选择听天由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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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首席记者 夏友胜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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