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不正当竞争凸显监管灰色地带 政府行业应联动规范市场--<a href="../../node_4318.htm" target="_blank" class="">3c</a>--新闻--中原网
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 首页-3c

360不正当竞争凸显监管灰色地带 政府行业应联动规范市场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12-14 15:08:58   来源: 福建之窗我要评论

【字号 纠错  我要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郑州手机报,移动发ZZSJB到10658300;郑州晚报手机报,联通发701到10655885,电信发18至106592066。3元/月

  日前,“网络环境下侵权热点问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王利明、杨立新、刘德良、周汉华等国内民法、知识产权法、反垄断法领域的顶尖法学专家参加了此次研讨活动。研讨会对近期中国互联网市场发生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专家高度一致地认为,360扣扣保镖以外挂形式破坏QQ正常功能,是严重侵权行为。同时,专家也呼吁政府主管机关、行业组织应当联动,规范目前互联网无序竞争的现状。

  10月29日,360推出一款名为“360扣扣保镖”的产品,对腾讯QQ的正常功能进行破坏,阻断多项业务,并删除大量用户资料;同时该“扣扣保镖”还基于自身商业目的将QQ安全模块劫持到360页面。对此,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刘德良指出,“基于同业竞争的目的,编制软件,显然是缺乏合理使用目的。360扣扣保镖侵犯版权是没有什么疑问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个人信息保护法起草专家周汉华认为,360扣扣保镖显系非法外挂,“如果具备未经许可、规避技术措施或者改变软件的权利信息、采用软件嵌入的方式这三个条件,就可在法律上界定为外挂。根据现行法律,外挂都是非法的。理论上外挂分为良性外挂和恶性外挂。判断两者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侵犯原权利人的利益。360的扣扣保镖侵犯了原权利人的利益,属于非法、恶性外挂。即使未来修改法律,区分良性外挂和恶性外挂,也改变不了360扣扣保镖属于非法外挂的性质。”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侵权法起草专家杨立新认为360外挂行为在国外早已有明确界定,“360已经涉及到了‘侵入’。用自己的内容将别人的服务模块给替代了,‘侵入’在英美法中是非常严重的侵权行为。”

  令人震惊的是,在360扣扣保镖发布不久,就有技术人员发现该产品具有多个后门程序,使得360可随时对用户电脑进行远程操控,实现阻止QQ升级、伪造大规模掉线假象、盗取用户资料及关系链等类似木马病毒的功能。11月4日,在政府部门强力干预下,360公司才被迫“召回”扣扣保镖,暂时停止了对QQ用户的蓄意侵害。

  虽然事件暂时告一段落,但由此引起的反思并没有结束。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表示,互联网市场环境面临着非常严重的威胁,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几年如果把网络不正当竞争的官司划一个圈的话,确实是以360为中心,360与很多公司打官司。当时周鸿祎做360的时候,跟所有的厂商说我360绝对不会做杀毒软件,但是后来他做了杀毒软件,和所有的杀毒软件厂商打官司。他打了这么多官司都败诉了,为什么他做的越来越大,活的越来越好?这个是值得我们反思的。”阿拉木斯认为,中国互联网市场亟需强有力的、或非常有效的法律法规,来切实保护正常的竞争秩序。

  吴汉东则认为,由于法律层面解决问题需要相当漫长的过程,政府主管机关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联动,将为法律层面的推进赢得宝贵时间。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应出台相关规则,制定有关机制,同时强调行业自律,以规范目前互联网无序化竞争的状况。

 

( 作者: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马上评论

用户: 隐藏地址 
  登录    点击查看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