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各类天然气用户正常用气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此公告,公告如下:
一、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在进行开挖基础土方、沟渠、挖坑取土、平整场地、打桩、顶进作业及爆破等危及地下燃气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时,务必提前与燃气公司联系,以确定地下管道位置。
二、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进行上述作业时,应与燃气公司进行协商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或设立专人对地下燃气管道进行监护,确保施工过程中燃气管道安全。
三、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单位操作不当造成燃气管道损伤而发生燃气泄漏,施工方应立即疏散现场人员和群众,做好杜绝明火等事故现场的监护工作,避免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发生,并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
四、在施工过程中挖断燃气管道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损坏燃气设施所造成的赔偿责任,拒不承担责任及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五、维护公共设施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现燃气管道被施工挖断时,公民应及时向燃气热线举报,举报热线:6885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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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 付倩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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