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裴蕾 通讯员 张宏杰 杜海庆)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财政局共同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将惠及我市逾20万名困难群体,预计到12月15日之前,这些困难群众就可以拿到该项补贴了。
三个月临时价格补贴一次性发放到位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今年下半年,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也受到了较大影响,为了缓解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我市将通过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等办法,努力将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根据安排部署,我市将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结合物价上涨对我市城乡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我市的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从2010年11月起发放3个月。
这些补贴具体咋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将会采取一次性发放的方式,预计所有补贴将于12月15日之前发放到本市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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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 裴蕾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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