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为房而离”又何妨
“离婚一次可以省十几万,多结一次婚又何妨?”说到“假离婚”,准备身体力行的市民李先生自有道理。
李先生说,他和爱人结婚后买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子,考虑到如今有了孩子,父母也要来住,需要换套大房子改善改善。他看中了一套70多万元的房子,本来准备首付三成,贷款50万元左右,可房贷新政出台后,不仅首付要增加到35万元,还会增加10万元的还款利息,这样一来,每月还贷压力大大增加。经过一家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点拨,他有了权宜之计——“假离婚”。
因为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只要离婚后没有房产,以前也没贷过款,再购房仍属首套房,所以李先生准备和爱人先协议离婚,把那套房产判给对方,等自己申请完房贷后再复婚。和他一样,一些盘算着买房又被楼市新政“绊住”的人,都看到了“假离婚”带来的优惠。
而在网上,“假离婚程序怎么走?”之类的帖子更是不在少数,有网友发帖抱怨称,自己“被房产新政逼得要离婚”,因为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高到50%,利率大幅提高,彻底打乱了他的财务安排。“我不知道是不是该与老婆离婚,然后去买房子。”该网友苦恼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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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 蔡君彦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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