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19日公布了由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等五部门联合制定的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的方案。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一的学生将开始适用调整后的新办法。2011年之前已进入高中学习的学生,仍执行调整前的办法。
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两项调整、两项规范。两项调整是调整奥赛和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调整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两项规范是要求各省(区、市)系统清理高考加分项目,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加分资格或身份造假。
【调整奥赛政策】
据了解,本次奥赛和部分科技类竞赛高考加分项目调整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二是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三是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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