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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嘴门视频网络流传 强奸女服务员与小姐竟不知犯罪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11-13 09:19:28 来源: 河南法制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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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过生日KTV内强奸女服务员

  2010年5月9日是郭某17岁的生日。当晚,他邀请朋友杨某、徐某等人在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某娱乐会所1号包房庆祝生日。在该包房消费时,趁女服务员邵某进卫生间之机,郭某与杨某、徐某、廖某、“猪猪”(4人均另案处理)进入卫生间,由杨某、徐某堵住卫生间的门,廖某、“猪猪”拉着邵某的胳膊按在墙上,被告人郭某强行与邵某发生了性关系。

  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强奸罪的事实,郭某有异议。他认为与邵某发生性关系时,邵某没有明确表示反对,自己并不构成强奸罪。“她是个小姐,玩玩也算强奸?”郭某认为。

  经审理查明,事发当晚,郭某过生日,要求陪唱小姐邵某陪唱。后郭某趁邵某上厕所之机,伙同他人对邵某实施奸淫。

  后经KTV经理证实,当晚其在上班时,有人跑来说女服务员邵某被几个客人关在卫生间里不让出来,他就赶过去推包房卫生间的门,但没推开,卫生间里传出女服务员哭泣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卫生间的门打开了,里面没有开灯,从里面冲出来5个男客人,其中一个正在提裤子往外走,后来邵某说她被那帮客人强奸了。

  法院认为,郭某违背妇女意愿,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邵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对郭某犯强奸罪的指控成立。郭某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解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法院依法不予采纳。最后法院以郭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C

  法律系大学生

  学校里强奸杀人

  2009年5月23日下午5时许,刚成年的我省某学院05届法律系学生郜强(化名)在外喝完酒后异常兴奋,他回到教室,从桌子里找到了一把壁纸刀,想出去找个女生发泄发泄。他查看了几个房间,在另一间教室内见到一名女生在看书,便借着酒劲走上前,用壁纸刀威胁这名女生说:“跟我走一趟。”该女生随即被拉到另一间没人的教室内。

  该女生奋力反抗,刚喊一句“救命”,就被郜强一手卡住脖子,一手捂住嘴巴摁倒地上。不一会儿,该女生被掐晕,郜强准备将其拖到一僻静处施暴,正好见到同学刘某在楼下打乒乓球,就喊刘某上来他帮忙抬人。

  刘某上了楼,虽然知道郜强欲行不轨,仍帮助他将该女生抬到了教室后的小屋里。抬进小屋后,刘某离开,该女生此时已有些清醒,郜强抓住她的头发,将她的头猛地向墙壁撞去,致使她再次晕厥。随后,郜强将其强奸。

  事后,郜强拿出壁纸刀,在该女生脖子上划了两刀,该女生颈部顿时鲜血流了一片。

  郜强再次把刘某叫上楼,并把同学朱某一并叫来,想让他们帮忙一起将该女生埋了。随后,郜强将该女生的挎包打开,把里面的100元钱和其他物品拿走。

  后来,在朱某的提醒下,郜强回到宿舍将衣服换了,并把换下来的衣服扔到学校墙外。随后,郜强再次回到作案的小屋,想着如果该女生没死就再补上几刀,结果却发现躺在地上的那名女生已经不见了。原来,该女生醒来后,顽强地爬出小屋请人报了案。很快,民警找上门来。

  郜强向公安机关供述,平时有生理需求时他就去洗浴中心嫖娼,当天是因为没钱了,就想在学校随便找个女生发泄。

  近期,郜强被郑州市高新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

( 作者: 记者 李向华 实习生 赵世磊 马乐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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