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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数十人欺压百姓“民间市长”横行新密数年被判刑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11-12 07:31:37 来源: 大河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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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横行新密市、被称作“郭市长”的小混混郭晓伟,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

  能摆平事儿,混得“市长”绰号

  郭晓伟于1976年生于新密市,2004年3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4个月的拘役。出狱后,他纠集了王峰伟、李建花等十多个狱友,横行新密市,由于心狠手辣很快成为“大哥”。

  经查,自2006年以来,郭晓伟及其团伙在新密市的娱乐场所、矿区等地寻衅滋事、殴打他人,逞强斗狠、恃强凌弱,欺压残害群众,致使二十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同时还利用其恶名,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对鉴定人进行威胁、恐吓,在社会上给群众造成心理恐慌,并因此得了个“郭市长”的绰号。而郭晓伟出门,身后也总跟着一大帮喽啰,在一声声“郭市长”的称呼下,不明情况的人还真把他当成了市长。

  为控制组织成员,他还派专人购买麻古、冰毒等毒品,长期让组织成员吸食,从而达到使他们对自己唯命是从的目的。

  由于郭晓伟在新密市臭名昭著,不少人遇到纠纷时,纷纷找“郭市长”帮忙处理,而更多人则是谈“郭市长”而色变,这极大地损害了当地政府形象。

  生意人“不敬”,当众遭羞辱

  2006年1月15日,由于生意上的纠纷,有人求郭晓伟出面调解,郭晓伟就让喽啰通知当事一方的刘洪亮(化名)见面。慑于郭晓伟的淫威,刘洪亮在新密市一家饭店宴请郭晓伟。席间,郭晓伟提出苛刻条件,刘洪亮尽管竭力掩饰自己的愤怒,还是被郭晓伟发觉了他的“不敬”。郭晓伟当即警告刘洪亮:不受点皮肉刺激,就不会明白事理。

( 作者: 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段昊书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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