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供热签合同
捆绑收费不再有
昨天上午,记者在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北区分公司看到,许多居民正在签订供热合同。“以后家中再出现不热的问题,就有法可依了。”一位正在签署合同的居民告诉记者。
他表示,此前,他们小区在每年缴纳热费时,小区物业经常会加收物价局明令禁收的“二次运行费用”,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每个供暖季要多交数百元。此外,他还反映,他同事居住的小区居民因为服务问题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就拒收热费,致使该小区居民无法使用暖气。
他介绍,与供热企业签订合同后,供热企业将发给各户一个缴费卡,居民凭此卡可到银行缴费,也可以通过自动缴费机缴费。这就去掉了物业这个中间环节,居民再也不用受“捆绑收费”、“加收二次运行费”等问题的困扰了。
据悉,此前的供暖季,郑州市有关部门曾经要求供热部门规范企业行为,与终端居民用户签订供需合同。当时,供热企业仅与小区物业签合同,与终端居民之间供需权利责任不清晰,屡屡出现相互扯皮的情况。但经连续几年在多个小区进行试点后,由于与物业公司的种种纠纷过于复杂,始终没能大面积推广。
今冬,作为供暖收费到户的一项重要举措,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开始推行与用户面对面签合同,由于人力原因,今冬首批选取60个小区,涉及居民共计4.7万户。根据该公司的规划,今冬的60个小区只是第一批,从明年起将分阶段、分步骤地与所有用暖居民直接签合同。
没签合同的居民
热费仍由物业收
采访中,一位居民反映,去年他家中温度不达标,今冬退费时,根据热力公司一次管网监测的数据显示,该区域当时供热正常,不热的原因是由于小区庭院管网出现问题造成的,应由物业负责,而物业表示是热力公司原因造成的,来回扯皮,让他很愤怒。“现在别的小区都签合同了,居民退费有了法律保障,我们这些还没有签订供热合同的居民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呢?”他说。
根据这位居民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如果用户家中不热,可以立即拨打供暖企业的热线电话,要求测温人员来家中现场测温,如果温度确实不达标,请测温人员出具温度不达标凭证,之后拿着凭证在供暖季结束后要求退费。如果温度不达标,经测温技术人员认定是由于家中暖气设施或小区内庭院管网原因造成的,则不在退费之列。
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那些还没有签合同的用户,今冬的热费仍然由物业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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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 郑相义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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