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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丈夫吵架后将养女扔下井致死获刑15年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10-26 11:46:30 来源: 扬子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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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岁的贵州籍女子王二美经人介绍与淮安盱眙男子李贵共同生活后,由于王二美不能生育,两人便抱养一个女婴。今年6月17日午饭后,因为收麦子问题,她与丈夫、婆婆吵了一架后,便萌生报复李贵家人的想法。趁家里人到田里收麦子之际,她首先将婆婆的房间点着,然后抱着还不足两周岁的养女跑到离家200米左右的一水井旁,将养女扔进井里后,她自己也跳进去欲自杀。但最终的结果是,她的养女溺水身亡,而她呛了几口水后,扒住井边石头活了下来。昨天上午,王二美因故意杀人罪被淮安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王二美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与安徽交界的盱眙男子李贵,两人很快共同生活在一起。因为她的方言盱眙人听不懂,再加上她不能生育产生的自卑情绪,导致她平时与周围邻居不愿多说话,在与自己的婆婆相处过程中也偶尔会发生矛盾,不知什么原因,每次一吵架,婆婆的最后一句话总是:“你不想在这里过就滚。”这让她或多或少地对这个家庭产生了些不满。据其供述,当天她抱着还不足两周岁的养女往离家200米左右的水井去时,女儿一路上都在哭。来到井边后,她想了两三分钟,便将仍在啼哭的养女一下子扔进约有两三米深的水井中。

  据调查此案的派出所民警介绍,案发后,王二美的男人李贵曾到司法部门请求对她从轻处罚。村里的群众对王二美较深的印象有两点,一、她是外地人,口音不同,很少和大家一起说话,属于农村人口中不“精”的那种;二、她很疼爱养女,平时干活也很卖力,一般人都赶不上。那么王二美为什么先烧婆婆的房间,再“杀”自己的养女,多数村民觉得她对“你不想在这里过就滚”这句话太敏感了,而这一敏感大概也是源于她自身寻求的一种归属感遭到挫伤的原因。(文中人物为化名)

  通讯员 赵大为 王琳琳

  本报记者 朱鼎兆

( 作者: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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