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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到新乡城际公交票价不断上涨 市民较真交运集团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10-18 15:45:51 来源: 东方今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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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举报 郑新公交违法 要求处罚

  这时候,赵正军站了出来。

  赵正军,1973年生,河南巩义人,自学法律,热心公益诉讼。因为他的数次公益诉讼,河南工商管理部门取消了“工商查询费”。最为郑州人所知的,则是他再三上诉状告郑州公交公司收取30元IC卡押金的官司。每次在公益诉讼之前,赵正军都会收集扎实的证据,这次依然。

  2009年4月1日,赵正军乘坐郑新公交拿到了12元的车票。第二天,他向河南省发改委申请信息公开,要求认定郑新公交该不该政府定价。4月20日,省发改委答复称:城际公交票价属于政府定价范围,郑新城际公交没有经过政府定价。

  既然省发改委认定郑新城际公交应该由政府定价,而实际上该公司实行的是自己定价,这不是违反相关的物价法规吗?2009年5月3日,赵正军向郑州市物价局提起举报,要求物价局就运营方擅自定价的行为作出处罚,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 市物价局 郑新公交不违法 不处罚

  接到举报后,郑州市物价局要求补充证据,让赵正军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该线路的认定,城际公交还是长途客运的证据。

  赵正军回函认为,郑新城际公交无论属于何种线路,省发改委都已经明确为政府定价范围,所以无需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线路性质。

  随后,赵正军陷入苦等之中。在法定时间内,郑州市物价局并没有作出答复。

  7月20日,赵正军向郑州市政府申请复议,并于9月4日向郑州市政府补充复议意见。因郑州市物价局多方沟通表示将依法处理交运集团,赵正军最后向郑州市政府申请撤回申请复议。

  为了提供更有力的证据,2009年10月11日,赵正军向河南省交通厅申请信息公开。2009年12月22日,省交通厅答复说,截至当年12月28日,郑州共开通郑开、郑新、郑许、郑焦4条,城际公交不允许超载。

  而2010年5月14日,郑州市物价局回复称案件办结。“根据河南省运输厅客运部门对郑新城际公交的答复,城际公交的概念是河南省的首创,从根本性质上说,城际公交仍是客运班线,并不完全等同于城市公交,公交只是它的经营模式,郑新城际公交也是一样,属于市际班车客运”。

  河南省交通厅批准河南神象城际客运公交有限公司郑州—新乡的客运线路批准为客运班线,价格制定依据省计委关于改革公路客运价格形成机制调整公路汽车客运运价的通知,郑州市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和郑州市物价局已对该线路票价进行了核定,最高限价为15元,不存在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让赵正军不解的是,郑州市物价局不采用其上级部门河南省发改委的回复,却以“被告方”上级部门的回复作为答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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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 王在华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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