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作者 陈方) 有关媒体报道,据推算,全国每年丢失身份证的约在100万人以上。“但是由于目前公安信息系统的权限设置,一般民警很难查到公民挂失身份证的记录,即便查询,其手续也较为复杂。”北京一民警告诉记者,换句话说,丢失的身份证无法像挂失的银行卡一样自动作废,它很可能成为一颗不定时炸弹存在于某处,不知何时突然引爆。(9月25日《检察日报》)
丢失的身份证确实像“定时炸弹”一样在全国范围内四处引爆,并引发了多起“乌龙”案件。7月16日晚,从未出过省的19岁陆丰籍打工妹林贝欣因为几年前身份证丢失被人冒用结果“涉嫌盗窃”被警方拘押;7月27日,在中山打工的22岁贵州女孩王成娇因身份证遭窃,成了参与安徽固镇县一起案值2万多元诈骗案的嫌疑人,被警方当成“通缉犯”扣押。这些“乌龙”案件的发生,似乎正表明“保护我们安全的身份证”正在远离它本身蕴含的“身份证是为了证明公民身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的初衷。
对于身份证的“安全”问题,公安部在今年3月初就相关问题作出过答复。比如,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毋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尽管有此答复,可在现实中,因为身份证丢失或者被冒用,很多人还是为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了本不该承担的责任,并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有鉴于此,媒体舆论一次次呼吁“请捂紧你的身份证”,这样的呼吁并不是告诉你只要保证身份证不丢失就万事大吉了,这更是在提醒公众,如何才能保证“保护我们安全的身份证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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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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