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中国聚焦

浙江金华市区8吨强酸泄漏 附近水源暂未受明显影响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9-20 17:55:27   来源: 钱江晚报 我要评论

【字号 纠错  我要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郑州手机报,移动发ZZSJB到10658300;郑州晚报手机报,联通发701到10655885,电信发18至106592066。3元/月

  昨天,记者联系了金华市环保、安监、公安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表示,此次强酸泄露事件已得到善后处理,不良影响已经迅速得到了控制。

  金华市委、市政府已经重点布置了四方面的工作安排。

  区域内水源未造成明显影响

  事发当晚8点左右,金华市环保部门对附近空气、水源进行了跟踪监测,经过对出事管网沿线大部分的窨井进行监测,发现水体已恢复到正常水平。

  9月18日9时至10时30分许,金华市环保部门经对该管网入江口及下游婺城大桥附近三个监测点、婺江沈村段面监测,PH值均显示正常。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表示:“测试结果表明,该事故未对周边环境及相关水域造成明显影响,区域内水源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厂区业主暂未收到来自公安的处置意见

  至于发生泄露的厂区业主金某,该如何处理?

  记者从管辖该区域的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秋滨派出所以及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禁毒大队了解到,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无明确规定,金某暂未收到来自公安的处置意见。

  主办警官朱某表示,“金某的行为并没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任何一条。”

  “根据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相关条例,对于生产、经营、出口各类毒化学品的任何行为均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仓储这一块,却无依据可循。”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禁毒大队领导解释道。(更多内容请点击下一页)

[1] [2]
 下一页

( 作者: 记者 胡倩 见习记者 黄娜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马上评论

用户: 隐藏地址 
  登录    点击查看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